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晨星、孙琪、缑岳艳、李锋艳、张文斌、赵瑞峰、关心心、刘珂汝。
本文件规定了工伤康复业务经办工作的基本原则、康复对象、经办流程、康复申请与受理、康复管理、康复待遇审核与支付、稽核与监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工伤康复业务经办工作。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