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许昌市园林绿化中心、许昌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许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卫哲、郭忠磊、刘红军、董浩、李中平、沈俊涛、周建生、张静、李柯。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容貌中的市容秩序、沿街门店、城市家具、沿街立面、临时便民经营区域(点)。 本文件适用于许昌市五区和市管区域,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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