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容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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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4110/T38-2021
发布日期 2021-11-30
实施日期 2022-01-10
适用区域 河南省许昌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许昌市园林绿化中心、许昌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许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卫哲、郭忠磊、刘红军、董浩、李中平、沈俊涛、周建生、张静、李柯。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容貌中的市容秩序、沿街门店、城市家具、沿街立面、临时便民经营区域(点)。
本文件适用于许昌市五区和市管区域,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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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10_T 38-2021城市容貌管理规范.pdf 【0.6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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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许昌市城市容貌管理规范(DB4110/T 38—2021)》概览
1. 发布信息
发布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首次发布2021年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许昌市五区和市管区域,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参照执行。
3. 管理标准
4.1 市容秩序
主干道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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