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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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政办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 2018-03-27
实施日期 2018-03-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江苏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主题:规范江苏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管理,明确审批权限与责任,提高审批效率。
关键信息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省管辖海域内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 审批权限划分
省级审批
国务院委托审批的项目
省级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且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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