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环境保护约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约谈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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