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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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法释[2015]22号
发布日期 2015-12-14
实施日期 2015-12-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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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发布).pdf 【0.1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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