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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05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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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05修订)概览
核心内容
1. 立法目的
• 保护火山群自然遗迹和地质景观,发挥科研、科普、教学和旅游功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
2. 保护区范围
• 涵盖16座火山锥体,分布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公主岭市、长春市南关区及四平市二龙山水库区域。
• 划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界限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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