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是DB4401/T 105《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的第7部分。DB4401/T 10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通则。 -第2 .部分:高等院校。 -第4部分:文化场馆。 -第5部分:大型商场。 -第7 部分:电力系统。 -第8部分:公共供水单位。 -第11部分:医院。 -第12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 本文件由广州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珠江电厂、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粵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健东、陈琳、周洁、肖沈睿、陈仲林、张文武、陈美波、罗成勇、王嘉、黄文勇、连小燕、孙立杰、蒋慧敏、吴文晖。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风险等级和防护要求、重要部位(区域)、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电力系统的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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