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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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发布日期 2020-10-23
实施日期 2020-12-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0月2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工
2020年10月23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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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概览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日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定义“经营者集中”包括合并、股权/资产收购、合同控制等情形。
明确控制权的判断标准,如股权结构、表决机制、商业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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