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水务局和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供水管理所、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静茹、朱慧峰、白晓慧、陈国光、俞红俭等人。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卫生要求、水质检验及考核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公共供水、二次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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