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青海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青海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青海省自然资源遥感中心、青海省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大数据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晓丽、南炳君、周敬平、许长军、马旭燕、杨鸿海、林东、杨炯、张云红、祝可娟、于晓晶、王琳、张富玲、李启发、赵闯姓、李红英、王转、王永明、李龙、张理黎、薛琳。 本文件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监督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测的内容、方法、要求、成果整理及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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