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相关工作精神,深入贯彻绿色北京战略,助力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结合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及二氧化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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