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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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鹤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实施日期 2021-07-0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鹤岗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pdf 【0.8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pdf 【0.3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概览
文件基本信息
文件编号鹤政办发〔2021〕14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9日
发布单位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方案主要内容
目的构建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噪声管理、监测与执法水平
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
区划范围
覆盖鹤岗市6个行政区(东山区、兴安区等)
总面积120.32km²(包含中心城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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