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