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1)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长安大学 、林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岩谷(中国)有限公司 、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沈小燕 、刘长其 、张会娜 、刘浩学 、杜浦 、熊一凡 、邵海云 、虞秀平 、栾宁杰 、侯蒙 、卓本勇 、毛玲玲 、田洪庆 、陈昊 、周宇 、曹磊 、邱兆文 、马蕾 。
本文件规定了气瓶直立道路运输的总体要求和运输装载方式,以及运输车辆、装卸作业、固定、运输作业和应急处置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单只气瓶公称容积小于或等于150 L,用于盛装气体的散装气瓶、立式集束装置和集装篮的直立道路运输。公称容积大于150L的焊接绝热气瓶直立道路运输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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