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小清河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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