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维中、朱君贤、张洁、陈瑛、张荣、丁帅、吴薇、张仁爱。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的术语和定义、企业主体防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防控、主管部门防控监管等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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