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for Food Manufacturing Busin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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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212/T1012-2020
发布日期 2020-02-20
实施日期 2020-02-20
适用区域 江苏省泰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州市标准化院、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维中、朱君贤、张洁、陈瑛、张荣、丁帅、吴薇、张仁爱。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的术语和定义、企业主体防控、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防控、主管部门防控监管等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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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DB3212_T1012-2020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pdf 【0.6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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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泰州市食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防控操作规范概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DB3212/T 1012•2020
发布单位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的防控工作
核心内容
组织管理要求
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复工前准备
员工健康排查(重点地区接触史等)
防疫物资准备(口罩、消毒用品等)
环境清洁消毒
隔离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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