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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修改概览(2022年第69号令)
一、核心修改内容
1. 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 机构调整:原"农业委员会"改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县农业部门"改为"区农业农村部门"
• 条款精简:删除原第15条第2款(治安处罚移交规定)和第18条
• 强化管理:明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及驾驶资质要求(需年检、持证驾驶)
2. 锅炉安全监管规定
• 机构整合:原"质监/工商"统一为"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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