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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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沈环发[2020]46号
发布日期 2020-07-01
实施日期 2020-07-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相关处室、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全市建设项目依法建设守法运营,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部门协同综合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沈政发〔2017〕5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0.43 M】 下载  |  查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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