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滇中产业新区分局: 为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修订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并经2014年2月14日省环境保护厅第2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原则通过。会后,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结合今年地震环境应急工作实际等,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州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参照本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为有效控制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公众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2、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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