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portable infrared absorption instrument of SO2、NOXand CO2 in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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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HJ□□□□-202□
发布日期 2025-05-14
实施日期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性能、质量和检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仪器检测评价方法。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以下简称仪器)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仪器检测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的设计、生产和性能检测。在近红外光区有吸收的其它气体便携式仪器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0.53 M】 下载  |  查看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0.8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两个文件分别是《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编制说明”)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下是对这两个文件内容的分析:
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任务来源生态环境部下达了《便携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红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标准编制任务。
工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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