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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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绍政办发〔2019〕40号
发布日期 2019-12-31
实施日期 2019-12-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绍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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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概览
核心目标
• 2022年底前实现PM2.5基本达标(≤35微克/立方米)
• 2030年底前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涵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6项污染物)
重点领域与任务
1. 产业结构优化
关停/搬迁越城区印染、化工企业
培育绿色低碳产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
严格限制高污染行业准入
2. 能源结构调整
控制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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