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局、邮政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交通 运输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能源局 铁路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8年12月30日 抄送:中央组织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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