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许昌市水利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园林绿化中心、许昌市市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卫哲、郭忠磊、刘红军、马帅、刘亚豪、李中平、宋紫阳、张素青、张恒彬。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文件规定了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护内容、管理方式、分值设置。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相应管护条件的中心城区河湖水系。 对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范围内未治理的河道、湖泊、水渠依照河湖长制进行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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