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科学有序指导我区村庄规划编制,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反馈至邮箱:gxgtkjgh@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本“导则”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管辖范围内乡村地区的行政村。村庄规划范围为行政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根据村域、多村集中连片发展需要可多村联合编制村庄规划。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