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爱迪曼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基本规定、处理设施运维、应急处理、水质检测和运维信息系统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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