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农业环境保护站、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宁夏农业勘查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宏坤、尚斌、张庆忠、夏训峰、潘萍、韩飞、孙正风、刘锦霞、尹伟康、张生海、李友宏。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内容、处理设施及配套设备的投资估算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和管理农村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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