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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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
发布日期 2020-07-24
实施日期 2020-07-2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南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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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南平市城市建成区及政府划定的城市化管理区域。
2. 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
3. 责任主体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分工负责。
重点制度
1. 责任区制度(第二章)
明确公共区域、经营性场所、居住区等责任划分,责任人需保持市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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