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建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9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苏政发〔2022〕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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