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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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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决定概览
核心目标
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措施
1. 组织领导
• 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报告。
• 市发改委牵头协调,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
2. 公平竞争
•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待遇,禁止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的歧视性条款。
•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违规收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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