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 2019年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承接生态环境部下放的审批权,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我厅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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