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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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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1. 立法目的
• 加强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2. 适用范围
• 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相关的旧址、遗址、文献资料、实物及纪念设施(如烈士陵园、纪念碑等)。
3. 保护原则
•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4. 政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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