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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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12-24
实施日期 2021-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20年9月23日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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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pdf 【0.4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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