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242《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目前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第3部分:可再生能源利用; ——第4部分:有机产品。 本部分为RB/ T242 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RB/T242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可再生能源利用产品进行认证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源方面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对可再生能源利用产品进行认证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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