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对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要对照《管理办法》加以完善;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在 2011 年年底前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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