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江苏鑫鹏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耿媛媛、于海、韩鹏、王金利、于欣沛、王婷、柳领君、程飞、沈绍进、杜鹏芳、闫宁、刘晨鹤、史晓宇、张永利、龚鹏飞、徐广峰、耿伟、杨景。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规范规定了各工业企业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和监督管理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各工业企业煤场、料场、渣场的扬尘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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