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涛、刘翼飞、秦治恒、伍斌、姚珏君、张倩、孟玲珑、王赫婧、周毅、黄莹、廖清州、卢玫桂、王芾地、刘意、覃朝华。
本文件规定了柳州市土壤环境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锑、铍、钴、钒背景含量的基本统计量、使用方法及分析测试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背景状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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