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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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办函〔2021〕97号
发布日期 2021-12-02
实施日期 2021-12-0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省生态环境厅对固废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和完善,新增了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功能(以下简称:新平台),为做好新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附件2 医疗废物收集情况日报表.pdf 【0.1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 危险废物设施和包装识别信息化标识.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医疗废物收集情况日报表概览
核心信息
文件类型政府/医疗机构报表
用途医疗废物收集情况日常记录
关键字段
1. 报送日期需填写年月日
2. 集中收集处置单位需填写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单位名称
特点
标准化表格形式
用于医疗废物管理追踪
需要每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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