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电子工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电子工业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除本标准所列的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外,其他可实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水污染防治技术,也可作为企业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6 月 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提出了电子工业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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