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附件 2.汕头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doc .pdf
【0.5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 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pdf
【0.4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汕头市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pdf
【0.25 M】
下载
|
查看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0.3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汕头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汕头市辖区内,列入名录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 已审批但未验收的项目同样适用。
2. 监管要求:
• 项目建设/运营需遵守环保法规,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
• 若变更导致不符合豁免条件,需立即停止并报告,按法规补办手续。
豁免项目类型(部分重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