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低碳协会、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畜牧总站、北京市土肥工作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繁、马文林、刘翌晨、陈伯南、任康、于跃跃、史文清、杨军香、朱法江、王宇。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企业(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原则和流程、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企业(组织)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编制。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