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 >的通知》(环人事[2020] 14 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环函[2020] 843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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