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环境监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委托方与监测机构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于2023年1月1日发布《辽宁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征求意见稿)》,并启动为期三年的试行工作。 试行期间,协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协会审议通过,现正式发布《辽宁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该指导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的参考依据。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执行,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1:《辽宁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编制说明 附件2:《辽宁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 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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