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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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2102/T0074-2023
发布日期 2023-04-04
实施日期 2023-05-04
适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初学立、徐晓霞、黄冠、刘海山、韩振旭、唐超、高洋、庞伟、范敬军。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
联系电话: 0411-83677336.
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6号、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联系人:虞晓雷、韩振旭、刘海山。
联系电话: 0411-83677336. 0411-83621099. 0411-82725316.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依据、基本要求、评价对象、评价方式和方法、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程序、评价结果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DB2102_T0074-202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pdf 【0.9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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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大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概览
1.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DB2102/T 0074—2023
归口单位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不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区。
2. 核心内容
评价原则全面科学、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激励引导。
评价方式文件评价(10分)和现场评价(90分),每年两次(上半年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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