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湖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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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鄂环办[2016]170号
发布日期 2016-07-10
实施日期 2016-07-1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精神,加强我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进一步提升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每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达到95%的目标,我厅决定“十三五”期间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十三五”湖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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