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经开区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环评编制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全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规范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我局制定了《吉安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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