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我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范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