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陈曦、刘慧林、张道宏、金成宇、陶金山、吴迪。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8927。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富林大厦),联系电话:024-88428196。
本规范规定了草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定义、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公式等。 本规范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草原生态系统主要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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