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发布日期
2018-12-20
实施日期
2019-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原文附件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pdf
【0.28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 (匹配度 0.828)
- 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 (匹配度 0.744)
- 上海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沪环气[2020]59号 (匹配度 0.717)
猜你喜欢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