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附件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pdf
【0.2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决定概览(2018年修订)
【核心修改要点】
1. 部门职责调整:
• 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责
• 合并"质量技术监督"等职责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新增规划资源管理部门职能
2. 重点管控措施:
• 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新增18条)
• 秋冬季高排放行业限产要求(新增28条)
• 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管理(修订41条)
• 扩大高污染燃料设施禁令(修订36条)
3. 新增监管要求:
• 重点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