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响、柳滟滨、定翔雁、刘俊、夏平、汪亚洲、陈益三、李奇函、周衍江。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申报检验的要求、所需资料、特种设备检验一次性告知书的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施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报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受理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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