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我站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226号)进行了修订,并最终形成《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现正式印发,请开展相关工作时参照执行。同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2]226号)于即日起废止。 本指南拟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环境标准形式印发。相关环境标准印发后本指南即停止使用。 联系人:封雪(010)89656831 孙东越(010)89656826 联系邮箱:soil@cnemc.cn 附件:《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4年7月30
本标准提出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方案实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等其他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运营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可参照本标 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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